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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楼梦评点146—150
发布时间:2026/1/29  阅读次数:2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
红楼梦评点146150

146、红楼梦中升迁最快的丫头

红楼梦一出场,大善人甄士隐便出现在读者面前。他不仅知识渊博,而且扶危济困,尤其是对落难的读书人,更是倾囊相助。湖州落难公子贾雨村在葫芦庙里靠卖字为生,和甄士隐一见如故。为了让贾雨村有个锦绣前程,甄士隐馈赠银两,助其上路。

当然在这期间,贾雨村走了桃花运。原来甄士隐家的丫鬟无意间撞入贾雨村的心扉。当时甄士隐有人来拜见,贾雨村钻空“翻弄书籍解闷。忽听得窗外有女子嗽声,雨村遂起身向外一看,原来是一个丫鬟,在那里撷花,生得仪容不俗,眉目清明,虽无十分姿色,却亦有动人之处。雨村不觉看呆了。那甄家丫鬟撷了花,方欲走时,猛抬头见窗内有人,还以为是甄老爷,哪知道却是落魄公子,从此贾雨村对你念念不忘。

这丫头很不简单,她为何在甄士隐的房间外咳嗽,可见很有心计。那甄士隐家大业大,年迈无子,只有一女。丫鬟想要有个好的结果,必须配个好人家。当然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为主人生下一个男孩,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,甄士隐没放在心上。不过看到贾雨村,甄士隐当然要成全,因为甄士隐知道贾雨村不是池中之物。

丫头投石问路,甄士隐装聋作哑。正在娇杏愁闷之时,来了落难书生贾雨村。她立即从雨村“雄壮”、富贵的相貌算定他前途无量,并将错就错,“不免又回头两次。”雨村则以为“此女子必是巨眼英雄,风尘中之知己也。” 刹那间由娇妻点燃的功名之火在他心中熊熊燃烧起来,因为一介老穷儒要想获得闺秀的欢心,必先要求得官爵声名。如“蟾光如有意,先上玉人楼。”甄士隐一见你有情他有义,于是非常高兴“当下即命小童进去,速封五十两白银,并两件冬衣。”

这一去贾雨村平地一声雷,考中居然进士,做了县官。当然他没有忘记昔日的好友,其实是没有忘记那个模样齐整的小丫鬟。可惜此时的甄士隐已经风光不再,女儿被人拐走,一场大火把自己家里烧的支离破碎,产业全无,甄士隐寄居在岳父家里,又受到白眼,便随着一僧一道,疯疯癫癫出外云游去了,只有夫人封氏在岳父家里消磨光阴。不久,上任的贾雨村前来拜谒,便送上大礼,寒暄几句之后,便要接丫鬟做小老婆,一家人自然喜出望外,丫鬟更是如此。再不久,贾雨村的大老婆死了,娇杏居然当上了大奶奶,可见时也运也命也。真的不可小觑,让人遐思。

世事无常真无常,“偶因一回顾,便为人上人”,娇杏的运气真好,羡煞众人。不过看看当年娇杏伺候的主子甄士隐一家,让人寒心,疯的疯,死的死,流落他乡变为婢女的小姐英莲,真的是命运不公,惹人垂泪。

  

147、强势的王熙凤为何也是薄命司上的人物

王熙凤是一位很强势的人物,黛玉第一次进贾府,就对王熙凤很好奇,书上说:一语未完,只听后院中有笑语声,说:“我来迟了,没得迎接远客!”黛玉思忖道:“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如此,这来者是谁,这样放诞无礼?”心下想时,只见一群媳妇丫鬟拥着一个丽人从后房进来。

这个人打扮与姑娘们不同,彩绣辉煌,恍若神妃仙子。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,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,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,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袄,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,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。一双丹凤三角眼,两弯柳叶掉梢眉,身量苗条,体格风骚,粉面含春威不露,丹唇未启笑先闻。黛玉连忙起身接见。贾母笑道:“你不认得他: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辣货,南京所谓‘辣子’,你只叫他‘凤辣子’就是了。”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,众姊妹都忙告诉黛玉道:“这是琏二嫂子。”黛玉虽不曾识面,听见他母亲说过:大舅贾赦之子贾琏,娶的就是二舅母王氏的内侄女;自幼假充男儿教养,学名叫做王熙凤。黛玉忙陪笑见礼,以“嫂”呼之。

这个王熙凤一出场就和别人不同,快言快语,在贾母面前高谈,并对林黛玉嘘寒问暖,从中可以看出自己在贾府中的重要地位。不过这样的女子,也是薄命司上的人物,这又是为什么?

其一,过于飞扬跋扈,身上沾了好几条人命。王熙凤知道贾琏偷娶了尤二姐,加以骗取尤二姐到贾府。凤姐自导自演,安排二姐前未婚夫张华到衙门告状,自己又撒泼大闹宁国府,又是哭骂又是往尤氏脸上啐唾沫,将对方羞辱了个够,事后又斩草除根杀张华灭口,亏得小厮旺儿手下留情张华才逃过一劫。自己的孩子死了,就更容不得别人的孩子生下来:指使恶医打下尤二姐腹中的胎儿,后来又对她百般折辱,令二姐吞金自尽,两条人命就这样断送在她手上。这自然让对尤二姐有好感的贾琏五内具焚,有一天真的坐实了枕边人手上的桩桩血案,怎能不惊惧不震怒?因此最后被休没有人去同情。

其二,不读书,自己没有应付事情的本领。凤姐从小充男儿养大,所以没有大家闺秀的知性温柔。本质上读书过少,因为读书过少,就对尤氏、李纨明里暗里的敲打提醒置若罔闻,非要一条道走到黑,最后吃了大亏。尤氏:“说这么精细,弄这么多钱怎么花?花不完带棺材里花去!”有一次为了开诗社李纨到凤姐那儿拉赞助,这姐们一时兴起,替李纨算了一下年收入,噼里啪啦一顿算,抖出李纨一年下来能有四五百两银子的节余。李纨气结之下,打趣说她说的都是“无赖泥腿世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”的话,亏她托生在“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”,“天下人都被你算计了去!”贾府里的两个大奶奶都对王熙凤心怀不满,可见人缘不是太好。

其三,过于精明。协理宁国府,“那凤姐素日最喜揽事,好卖弄能干”,此为权欲。弄权铁槛寺,坐享三千两;把下人的月钱拿出去放利,每年少说收入上千两;迫害尤二姐时,顺手牵走贾琏的私房;后四十回抄家时从她房里抄出不下七八万金并许多高利贷借券:此为利欲。

其四,不孝有三,为后为大。王熙凤虽然有本领,却无法为贾琏生下一个儿子。大家族里,这是犯了七出的过错,李纨虽是个寡妇,却有了贾兰;赵姨娘再不济,也为贾政生下贾环,看看王熙凤却是如此的悲催,红楼梦后期,贾府被抄,贾母早已过世,王熙凤失去了贾母王夫人的支持,自然今不如昔,也遭到贾琏的唾弃。

凤姐晚年,东窗事发,被贾琏休过以后,成为贾府打扫庭院的奴仆,大冬天在扫雪,想想也是当初那么一个呼风唤雨的脂粉堆里的女英雄,却有此命运,岂不可悲?一个女儿巧姐,如果不是刘姥姥的帮衬,差一点流落青楼,更是让人难过。可见如此强势的女人,也是薄命司上的人物,全都是命运作祟,让人可叹。

  

148、红楼梦里最霸气的丫鬟

红楼梦里塑造了很多脍炙人口的形象,不仅是大家公子,千金小姐,就是丫鬟们一个个也形态各异,让人赞不绝口。其实有一个很霸气的丫鬟,也让宝玉心里很是放不下心。她的一颦一笑,曾让宝玉挂怀。此人谓谁,名叫晴雯的便是。

晴雯很霸气,书上写道: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,送去之后,晴雯麝月皆卸罢残妆,脱换过裙袄.晴雯只在熏笼上围坐.麝月笑道:“你今儿别装小姐了,我劝你也动一动儿。”晴雯道:“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劝不迟.有你们一日,我且受用一日。”还有一处,晴雯得知坠儿偷了东西,书上写道:坠儿只得前凑。晴雯便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,向枕边取了一丈青,向他手上乱戳,口内骂道:“要这爪子作什么?拈不得针,拿不动线,只会偷嘴吃。眼皮子又浅,爪子又轻,打嘴现世的,不如戳烂了!”坠儿疼的乱哭乱喊。

对于宝玉,晴雯也是如此。且看撕扇一段:晴雯笑道:“可是说的,我一个蠢才,连扇子还跌折了,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呢!倘或再砸了盘子,更了不得了。”宝玉笑道:“你爱砸就砸。这些东西,原不过是借人所用,你爱这样,我爱那样,各有性情。比如那扇子,原是的,你要撕着玩儿也可以使得,只是别生气时拿他出气;就如杯盘,原是盛东西的,你喜欢听那一声响,就故意砸了也是使得的,只别在气头儿上拿他出气。这就是爱物了。”晴雯听了,笑道:“既这么说,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。我最喜欢听撕的声儿。”宝玉听了,便笑着递给他。晴雯果然接过来,“嗤”的一声,撕了两半。接着又听“嗤”“嗤”几声。宝玉在旁笑着说:“撕的好!再撕响些!”

那么晴雯为何如此,居然有时连宝玉的话也不放在心上。

其一,有贾母罩着。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,十分喜爱。贾母说:“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,怎么就这样起来。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摸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,将来只她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。谁知变了。”贾母显然是把晴雯当做贾宝玉未来的妾来培养的。所谓“将来只她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”。“将来”、“只她”、“还可以”、“伶俐标致,十分喜爱”、“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”。表明,贾母对晴雯不是用一个“婢女”的标准来对待的,她看中晴雯的是“伶俐标致,这些丫头的摸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”,也就是说,贾母看中的是晴雯的性情、模样、言谈以及针线,这些都是一个妾的标准而不是一个婢女的标准。晴雯自己也知道,自然心里有些想法。

其二,宝玉对她的感觉。宝玉写字她研磨,她与宝玉关系如何呢?她撒娇地抱怨说,为把宝玉写的字贴在门斗上,手都冻僵了。宝玉赶紧说:“你的手冷,我替你焐着。”说着便携了晴雯的手,抬头看贴在门斗上的字。这举动显得是那么亲昵,反映出宝玉对这个丫鬟的疼爱。接着,宝玉又问起,那一碟豆腐皮的包子晴雯吃着没有。那是宝玉在宁府里吃早饭,见桌上有一碟豆腐皮的包子,想着晴雯爱吃,就推说留着自己晚上吃,叫人送了回来。偏偏让宝玉的乳母李嬷嬷给拿走了,晴雯没吃着,宝玉老大不高兴,加上他早上沏的茶也让李嬷嬷喝了,就发起脾气、骂起他的奶妈来。这个小插曲告诉读者,宝玉对晴雯,比对小时候吃她奶长大的奶妈亲近多了!宝玉一直溺爱晴雯。没有一丝做主子的架子。他可以和穿着紧身小衣的晴雯在床上互相胳肢(第七十回),可以任意让晴雯拿硬话顶撞而不生气。相反,要是晴雯生了气,他会低声下气,百般逗哄,拿扇子让她撕着玩,还说:“古人云千金难买一笑,几把扇子能值几何?”

这就是晴雯,可“心比天高,身为下贱。风流灵巧招人怨。寿夭多因毁谤生,多情公子空牵念。”这样的女孩子尽管宝玉对她很有感觉,可惜得罪了王夫人,最后还是被驱逐出贾府,然后抑郁寡欢,一命呜呼,让人痛伤?

  

149、揭秘红楼中善于求职的丫头

红楼中善于求职的丫鬟莫过于小红,此人不过是大观园里的小丫头,如果任其发展,肯定是一无所成,她却能抓住成功的尾巴,后来成为王熙凤的左膀右臂,然后如愿嫁给贾蔷,实在是一个比较聪明的男孩子。

这小红是个不一般的女子,为了改换门庭,弄了三级跳。有人说,小红为了改换门庭,用了三种办法:

一是送礼说,此说认为小红给王熙凤送了银子;

二是镀金说,此说认为小红父母是管家,又负责贾府管房地产管理,一定有背景,先安排小红当四等丫鬟,是在基层镀金;三是好运说,此说认为小红命好,碰上了好机遇才官运亨通。“韧”是小红的突出性格,虽说小红是柔弱女子,但是性格坚韧,思想坚定,有理想有志气,有韧性有长劲,一门心思悦主向上,从不服输认命。

小红天资坚韧,没有被等级制度压迫住,没有被礼教道德束缚住,不仅没有被同化掉个性,而且敢于大胆挑战。有一次小红搞违规操作,趁没人给宝玉倒茶说话,干了一件体面事,心里美滋滋的,谁料想被顶头上司秋纹、碧痕发觉了。她俩心理大不自在,就对其进行批评打击,骂小红是“没脸的下流东西”,“拿镜子照照,配递茶倒水不配!”。最难忍受的是碧痕要揭短儿,扬言说要是小红再超职越权,就公开曝光她和来大观园种树的包工头贾芸之间的绯闻艳事。“巧”是小红的另一特长。小红嘴巧有口才,心巧有机谋。小红在怡红院闲逛久了,众丫头群起责难她不干正事,小红口齿伶俐,一一应付,不卑不亢,软中带硬,最后晴雯以大压小小红才不言语了。一次凤姐交代小红办事,小红办完回来向凤姐汇报,看见李纨在,就为了让王熙凤增光,也为了自己得到王熙凤赏识,所以汇报时满嘴是我们奶奶、这里奶奶,五奶奶、舅奶奶,一大堆,竟如大珠小珠落玉盘,加上记性又好,一口气说出四五档子的事,竟没有一点驳杂。凤姐夸小红说得齐全,口声又简断,嘴皮子又利索,不象有的丫鬟扭扭捏捏的蚊子似的。凤姐满心高兴,想把小红调到身边,还要认作干女儿(不认识小红是谁的王熙凤弄错了关系,小红之母——林之孝家的按辈分才是王熙凤的干女儿)。凤姐试探小红愿意不愿意,小红早想跳槽了,机会来了,又不便直说,只得笑着说道:“愿意不愿意,我们也不敢说,只是跟着奶奶学些眉眼高低,出入上下,大小的事也见识见识。”,这回答老道成熟,无可挑剔,凤姐当场拍板。小红工于心计,善于谋划。其实那次给宝玉倒茶,本来是小红精心谋划安排禀告宝玉贾芸之事,那天见袭人去宝钗那里打结子,晴雯在潇湘馆,麝月又在家中养病,小红便称自己丢了手帕要找,让秋纹、碧痕去打水给宝玉洗澡,让小丫头老婆子们去玩,给自己创造了一次机会。之后,小红便利用小丫头和贾芸交换了手帕,私定了终身。

这便是小红,尽管知识文化水平不高,但是有闯劲,有魄力,敢于表现自己,善于谋划,自然最后在职场上得心应手,赢得大老板凤姐的欢喜,以致终于得到提拔重用。

  

150、贾探春为何不认自己的生身母亲

人不是孙悟空,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,是人就有爸爸妈妈。不尊敬生身父母的人,那是不孝顺的。可红楼梦里的贾探春似乎是个例外,她是一个很有魄力的知识女青年,管理家庭也很有一套,在贾府里,她的手段不比薛宝钗和王熙凤的差,而且受到贾府主子丫鬟的一致好评,不过对自己的生身母亲赵姨娘似乎是太差了些,甚至不承认赵姨娘是自己的母亲。

贾探春不认生母赵姨娘,到底是什么原因:

其一,姨娘的身份太低。姨娘就是侍妾,也就是男人的小老婆,三国演义里有个人物叫袁术,就看不起自己的哥哥袁绍,理由是只有自己才是袁家的正根,尽管袁绍各个方面都优秀,袁术就是看不起他,因为他是小老婆生的。贾探春也是如此,她是一个非常要强的女孩子,她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,因此不希望赵姨娘是自己的母亲,她的母亲只有一个,那就是王夫人。

其二,贾探春希望别人尊重自己,自己是主子,就不能有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老娘。在探春心目中,王夫人才是她真正需要的母亲,王子腾才是她一心企慕的理想舅舅。而赵姨娘赵国基能给她什么呢?或许在她看来,只有耻辱而己。有了王夫人和王子腾这样的舅舅,贾探春会嫁给一个好夫婿,从而飞黄腾达起来。

其三,贾探春不希望赵姨娘玷污自己高贵的身份。在贾探春眼里,赵姨娘仍然是奴才。赵姨娘仗着她是贾探春的生身母亲,跑来开口便说:“这屋里的人都踩下我的头去还罢了,姑娘你也想一想,该替我出气才是。”贾探春忙说:“姨娘这话说谁?我竟不解。谁踩姨娘的头?说出来,我替姨娘出气。”贾探春这短短几句话,竟三次用“姨娘”来称呼,可见探春心里早已不认赵姨娘为自己的生母。

因此赵姨娘指责探春的话来说,就是“‘忘了根本,只拣高枝儿飞去了!' ”确实,探春是一个非常注意自己的主子身分的人,在她眼里,奴才是微不足道的。所以在后来的抄检大观园一节中,写她打了王善保家的痛快淋漓的一巴掌,固然有奴才不识趣,仗势欺人的一面.但更主要的,仍是她为了保持自己的主子尊严,而容不得他人(尤其是下人)对自己有一丝半点的不逊。其实在贾探春的心理,自然知道生身母亲的重要性,可是人在贾府,身不由己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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