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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6、红楼梦里,有多少“有命无运累及爹娘”的女孩子
看红楼梦,总是为书中的人物掬一把同情之泪。当甄英莲第一次被抱出的时候,遇见一僧一道,僧人说:“施主,你把这有命无运、累及爹娘之物,抱在怀内作甚?”士隐听了,知是疯话,也不去睬他。那僧还说:“舍我罢,舍我罢!”甄士隐当然不愿意,那僧乃指着他大笑,口内念了四句言词道:惯养娇生笑你痴,菱花空对雪澌澌。好防佳节元宵后,便是烟消火灭时。
好一个有命无运累及爹娘,这话如同棒喝,让多少英雄豪杰、忠臣孝子为之心寒,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。诸葛武侯一生用尽平生的聪明才智,想要保护刘备父子,定鼎中原,一统华夏,可是无济于事,谋事在人成事在天,让武侯泪洒五丈原;宋朝名将岳飞一生戎马倥偬,从一名士兵成为南宋的万里长城,甚至有朱仙镇大捷的战例,眼看黄龙痛饮,可最后却因为十二道金牌,与北方父老痛别,饮恨风波亭。生于乱世,英雄豪杰无不竭力报效祖国,可是时运不济,让人叹惋!
红楼梦中也有许多有命无运累及爹娘的奇女子,读过之后,顿生感慨:
第一个便是香菱,本命英莲,多好的女孩子,天生俊俏,又是书香门第的女孩子。本来能过着一种无忧无虑悠哉悠哉的生活,可惜因为元宵节仆人霍启带着她出去看灯,居然把她弄丢了。霍启吓跑了,英莲被人贩子拐跑了。甄士隐夫妇几乎伤心欲绝。后来家遇大火,甄士隐夫妇勉强保住了性命,二人投奔岳父家,可惜势利眼的岳父不待见,甄士隐便跟着一僧一道走了,临走还学了一首好了歌:世人都晓神仙好,惟有功名忘不了!古今将相在何方?荒冢一堆草没了,世人都晓神仙好,只有金银忘不了!终朝只恨聚无多,及到多时眼闭了,世人都晓神仙好,只有姣妻忘不了!君生日日说恩情,君死又随人去了,世人都晓神仙好,只有儿孙忘不了!痴心父母古来多,孝顺儿孙谁见了?这时候甄士隐才算大彻大悟,世间好多事都不要过于计较,否则,只能频添自己的忧愁。可见英莲的被拐对甄士隐夫妇打击有多大。
第二个便是林黛玉,这又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,每日里哭哭啼啼,让人伤感。这林黛玉本是巡盐御史林如海的女儿,家里吃穿不愁,富足得很呢。可惜林黛玉降生十余岁,母亲贾敏突然撒手人寰,岂不让人肝肠寸断。无奈之下,父亲只好把黛玉托付给岳母家抚养。林如海的岳母便是大名鼎鼎的史太君,贾政的母亲。不过不久,林如海突然也驾鹤西游。从此,林黛玉内心里万分难过,过着一种寄人篱下的生活。尽管表面上看吃穿不愁,其实骨子里却是“一年三百六十日,风刀霜剑严相逼”的苦逼日子。尤其是林黛玉心中的白马王子是贾宝玉,恰恰两个人真心相爱,又没有什么结果,岂不让人心里为林黛玉叫屈?如果贾敏、林如海还在人世间,会不会比黛玉更忧愁十倍?
第三个便是冰雪聪明的薛宝钗,这是一个很会做人的薛宝钗,她热衷于“仕途经济” ,恪守封建妇德,而且城府颇深,能笼络人心,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。薛姨妈早就放风说∶“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方可配”,在贾母、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,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。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,贾宝玉又无法忘怀知音林黛玉,婚后不久即出家当和尚去了。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,抱恨终身。你说当此时,薛姨妈会不会心如刀绞,泪流满面。嫁给贾府做少奶奶,是对是否,唯有自己做娘的才明白守活寡的滋味。
其实还有很多,比如貌美如花的秦可卿,举止端庄的袭人,对人心地善良的晴雯,乃至品诗论文格调高雅的史湘云妙玉诸人,无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大才女,可惜造化弄人,最后都没有幸福的归宿,让人感觉千红一哭万艳同悲,实在让人感到哀哉可怜?!
167、是谁制造了风流灵巧的晴雯的悲剧
晴雯是红楼梦中的大丫头,对于宝玉来说,这也是自己最贴心的丫鬟。当年晴雯伺候贾母的时候,因为尽心尽力,再加上模样俊俏,贾母便很留意,于是把晴雯赐给了宝玉,心里面便有了让晴雯日后给宝玉做小妾的打算。
对于这样美丽的女子,宝玉其实是有想法的,在“撕扇子作千金一笑”中,宝玉面对性格乖张的晴雯,从来不加约束,任其个性发展:宝玉笑道:“你爱打就打,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,你爱这样,我爱那样,各自性情不同。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,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,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。就如杯盘,原是盛东西的,你喜听那一声响,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,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。这就是爱物了。”晴雯听了,笑道:“既这么说,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。我最喜欢撕的。”宝玉听了,便笑着递与他。晴雯果然接过来,嗤的一声,撕了两半,接着嗤嗤又听几声。宝玉在旁笑着说:“响的好,再撕响些!”正说着,只见麝月走过来,笑道:“少作些孽罢。”宝玉赶上来,一把将他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与晴雯。晴雯接了,也撕了几半子,二人都大笑。
不过最后晴雯还是被王夫人赶出贾府,然后郁郁寡欢,一蹶不振。最终一命呜呼,让人可怜,晴雯为何走上不归路:
其一,自己乖张的个性。晴雯的性格有时很霸道,可能在贾母身边当丫头当惯了,是贾母的金牌大丫头,后来做了宝玉的大丫头,俨然以主子自居。一语不合,晴雯最喜爱骂人,大概是宝玉娇惯的吧。小红她骂过,坠儿她骂过,同时还拿竹签扎过坠儿,作为丫鬟她没有同情心,或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,不过采取这种极端的动作,只能让自己的敌人越来越多。
其二,不懂得藏拙,晴雯得罪了大丫鬟袭人。晴雯看不起袭人,袭人得宠是完全把自己的身子交给了宝玉,对于这两个人的龌龊行为晴雯很鄙视,因此总是有意无意的提及。
其三,晴雯冒犯了王夫人的虎威。王夫人是大观园的大树,可是晴雯不知道自己寻求庇护,反而有意无意的触犯。抄检大观园时,唯有她“挽著头发闯进来,‘豁啷’一声将箱子掀开,两手提着底子,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,将所有之物尽都倒”,还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一顿。谁都知道,搜检大观园是王夫人的大手笔,而王善保家的不过是以权仗势的小丑而已,晴雯这样做,自然是引火烧身。
就这样,木秀于林风必摧之,晴雯在贾宝玉身边,内有丫头们的不满,外有王夫人的虎视眈眈,自然难以周全,因此被驱逐出贾府。不过在贾宝玉心目中,晴雯仍然是自己最为牵挂的丫头。十六日,王夫人带了李嬷嬷进大观园清人。晴雯恹恹弱息,被人从炕上拉了下来,蓬头垢面,两个女人架起来撵出贾府。晚间,宝玉把一切人稳住,独自偷偷出后角门去看望她,给她倒了一碗茶。晴雯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,给宝玉珍藏。二人互换贴身旧袄儿。三更时分,晴雯托梦与宝玉。次日未正二刻,晴雯夭亡,年仅十六岁。
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。晴雯死后,宝玉痛不欲生,做了《芙蓉耒》来纪念。其中也包含了对自己和林黛玉爱情的不可预料的伤感。污浊的乱世之中,晴雯无疑是一株荷花,“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”。可惜难容于乱世,说晴雯成为芙蓉仙子的那个小丫头是无意的,但恰恰对了宝玉的想法,难怪宝玉深信不疑。晴雯出身贫贱,兄嫂一个好酒常醉,一个风流浪荡,父母双亡,可谓出淤泥而不染其一。贾府中争权夺势,明争暗斗无数,晴雯不沾一点,可谓其二。晴雯不屈权贵,自尊要强,说话耿直,可谓濯清涟而不妖。洁白无瑕,纯真无欲,可谓称芙蓉之洁;活泼可爱,容颜美丽,可谓称芙蓉之香。可以说,作者找到芙蓉作为代表晴雯的花是绝妙的,无需多少言语描述,一朵芙蓉便可遍说。
只是可惜了当时的封建社会,晴雯不愿做奴隶,希望人人平等,连这么单纯的愿望都被黑暗扼杀,在大观园里,她孤立无援,只能悲惨的走向死亡。她的死,令人十分怜惜和叹惋。呜呼悲哉。
168、王熙凤为何被称为凤辣子
王熙凤是个人物,在林黛玉进贾府的时候,当所有的人都不敢大声吭气的时候,唯有她大包大揽大声呼叫,书上是这样写的:一语未了,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,说:“我来迟了,不曾迎接远客!”黛玉纳罕道:“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,恭肃严整如此,这来者系谁,这样放诞无礼?”心下想时,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。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,彩绣辉煌,恍若神妃仙子: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,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,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,裙边系着豆绿宫绦,双衡比目玫瑰佩,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袄,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,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。一双丹凤三角眼,两弯柳叶吊梢眉,身量苗条,体格风骚,粉面含春威不露,丹唇未启笑先闻。
这便是王熙凤初出场的表现,所谓未闻其声,先见其人就是这个样子。就是林黛玉也格外的诧异。一见到黛玉如此惊诧,贾母赶紧说:“你不认得他,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,南省俗谓作‘辣子’,你只叫他‘凤辣子’就是了。”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,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他道:“这是琏嫂子。”
王熙凤为何被贾母称作凤辣子:
其一,王熙凤做事干练泼辣。“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!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!每日家偷狗戏鸡!爬灰的爬灰,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!我什么不知道?!……” 这几句话“唬得”众小厮“魂飞魄丧”,于是“用土和马粪满满地填了他一嘴”。由此看来,焦大所骂的人和事并不是酒后的胡说八道,知情者不算少。众人惊慌失措,只有王熙凤很沉着。焦大醉骂的时候,贾蓉正送王熙凤和宝玉的车出门,作者在书中特意点明:“凤姐和贾蓉也遥遥地闻得,便装作不听见”。宝玉问她什么是扒灰之类,凤姐还装聋作哑。看来她不是一般的精明。
其二,王熙凤很得贾母的宠爱。凤姐本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,可是却对贾母很孝顺,无疑她是聪明的,贾母是贾府中地位最高的人。处处讨好贾母,可以攫取更大的权力。因为王熙凤的聪明能干,所以贾母对王熙凤格外偏心。贾母称王熙凤为凤辣子,体现两个人关系非常亲密,不同一般。
其三,王熙凤为何要做女强人之类的人物,还是因为自己家庭的不堪。试看贾府中其他已婚妇人:贾母高高在上,无人能及;王夫人妻以夫荣,又母以子贵,地位非凡而牢固;邢夫人虽无甚地位,然终是贾母长媳,亦不可小视;李纨为贾政那个出色的长子之妻,以其贞节在贾府倍受尊重,又有子。而王熙凤呢,她有的是什么?公公不务正业,婆婆愚蠢无能,丈夫荒唐奢淫,又无子嗣;而于她自己,又不若看似贤淑端方的秦可卿般善用其色,她恪守妇道,自尊自重。要巩固自己在贾府的地位,只能靠自身的努力,只能凭其“辣”。
其四,凤姐本是一个大美女,不说倾国倾城,也是明丽动人。倾城之貌却动作让人如此吃惊,自然可以说明凤姐不同凡响;一哭一笑,赞侍黛玉,回话王夫人,笑答贾母。生动地显现出其善于逢迎,精于察言观色,八面玲珑之特性。更隐见其在贾府的掌权人身份。见其“辣”。
所以这个凤辣子的确辣的可爱,辣的与众不同,让人不由不佩服。
169、哪部书催生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
贾宝玉爱着林黛玉,林黛玉也对贾宝玉颇有好感,如果一直这样下去,可能只局限于青梅竹马的范畴。不久,一部书的出现,让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爱情得以升华。这一部书,不是别的,正是《会真记》。对此书中写道:
那一日正当三月中浣,早饭后,宝玉携了一套《会真记》,走到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一块石上坐着,展开《会真记》,从头细玩。正看到“落红成阵”,只见一阵风过,把树头上桃花吹下一大半来,落的满身满书满地皆是。宝玉要抖将下来,恐怕脚步践踏了,只得兜了那花瓣,来至池边,抖在池内。那花瓣浮在水面,飘飘荡荡,竟流出沁芳闸去了。不就黛玉便来了,看到宝玉正在读书,自然要来看。宝玉知道这样的书是不能拿出来的,自然躲躲藏藏。黛玉笑道:“你又在我跟前弄鬼。趁早儿给我瞧,好多着呢。”宝玉道:“好妹妹,若论你,我是不怕的。你看了,好歹别告诉别人去。真真这是好书!你要看了,连饭也不想吃呢。”一面说,一面递了过去。林黛玉把花具且都放下,接书来瞧,从头看去,越看越爱看,不到一顿饭工夫,将十六出俱已看完,自觉词藻警人,余香满口。虽看完了书,却只管出神,心内还默默记诵。宝玉笑道:“妹妹,你说好不好?”林黛玉笑道:“果然有趣。”宝玉笑道:“我就是个‘多愁多病身’,你就是那‘倾国倾城貌’。”林黛玉听了,不觉带腮连耳通红,登时直竖起两道似蹙非蹙的眉,瞪了两只似睁非睁的眼,微腮带怒,薄面含嗔,指宝玉道:“你这该死的胡说!好好的把这淫词艳曲弄了来,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。我告诉舅舅舅母去。”说到“欺负”两个字上,早又把眼睛圈儿红了,转身就走。宝玉着了急,向前拦住说道:“好妹妹,千万饶我这一遭,原是我说错了。若有心欺负你,明儿我掉在池子里,教个癞头鼋吞了去,变个大忘八,等你明儿做了‘一品夫人’病老归西的时候,我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的碑去。”说的林黛玉嗤的一声笑了,揉着眼睛,一面笑道:“一般也唬的这个调儿,还只管胡说。‘呸,原来是苗而不秀,是个银样镴枪头。’“宝玉听了,笑道:“你这个呢?我也告诉去。”林黛玉笑道:“你说你会过目成诵,难道我就不能一目十行么?”
常言道;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,在这里,宝玉便把自己的一腔才情一股脑的对林黛玉说了:
其一,知道林黛玉是冰雪聪明的女孩子,看林黛玉对这部书的态度,如果把书一摔,扬长而去,自然表明没戏,如果沉迷其中,自然二人都是情窦初开的少年。林黛玉把花具且都放下,接书来瞧,从头看去,越看越爱看,不到一顿饭工夫,将十六出俱已看完,自觉词藻警人,余香满口。虽看完了书,却只管出神,心内还默默记诵。林黛玉的态度,让贾宝玉内心喜悦,知道果然是心有灵犀。
其二,挑明关系,不再遮遮掩掩。宝玉笑道:“我就是个‘多愁多病身’,你就是那‘倾国倾城貌’。”以此表明两个人是恋人的关系。在会真记里,崔莺莺与张生的关系如胶似漆,后来又成了神仙眷侣,等于把自己和林黛玉的关系由朦朦胧胧到半公开透明化,不再遮遮掩掩。
其三,试探林黛玉的态度,一见林黛玉勃然大怒,故意发疯赌咒:林黛玉听了,不觉带腮连耳通红,登时直竖起两道似蹙非蹙的眉,瞪了两只似睁非睁的眼,微腮带怒,薄面含嗔,指宝玉道:“你这该死的胡说!好好的把这淫词艳曲弄了来,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。我告诉舅舅舅母去。”说到“欺负”两个字上,早又把眼睛圈儿红了,转身就走。宝玉着了急,向前拦住说道:“好妹妹,千万饶我这一遭,原是我说错了。若有心欺负你,明儿我掉在池子里,教个癞头鼋吞了去,变个大忘八,等你明儿做了‘一品夫人’病老归西的时候,我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的碑去。”宝玉是个打哭能哄笑的主,一见林黛玉这个神态,自燃吓坏了。但自己这句话却有破涕为笑的功效,自然换回了林黛玉的芳心。
其四,不失时机的迎合黛玉,制造浓浓的初恋气氛。说的林黛玉嗤的一声笑了,揉着眼睛,一面笑道:“一般也唬的这个调儿,还只管胡说。‘呸,原来是苗而不秀,是个银样镴枪头。’“宝玉听了,笑道:“你这个呢?我也告诉去。”林黛玉笑道:“你说你会过目成诵,难道我就不能一目十行么?”至此黛玉完全进入到角色里面,渐渐受到《会真记》的浸染,成为贾宝玉的知心爱人。
170、贾赦为何要收鸳鸯做小妾
贾赦是贾宝玉的伯父,是贾母的大儿子,在贾府里地位很高。不过在贾府里,他也有力不从心的事情。那就是曾经要求母亲房里的一个大丫头做自己小妾,结果却遭到拒绝。这个贾赦也是,身边美女如云,为何还要收鸳鸯做小妾?
其一,鸳鸯是贾母的左右手。贾母玩牌,她坐在旁边出主意;贾母摆宴,她入座充当令官。拿下鸳鸯,无疑对贾母的动向了如指掌。贾母一旦去世之后,荣国府到底谁掌握权力,鸳鸯自然可以提供一些信息。
其二,鸳鸯很受人好感。鸳鸯是个“家生子儿”,虽然是贾母的红人,但她自重自爱,从不以此自傲,仗势欺人,因此深得上下各色人等的好感和尊重。这样的女孩子,自然也让贾赦很动心。
其三,鸳鸯父母是贾府的奴才,为贾府在南京看房子,鸳鸯的兄嫂也都是贾府的佣人,哥哥是贾母房里的买办,嫂子是贾母房里管浆洗的头儿。得到贾赦的照顾,自然贾赦以为只要自己一说话,鸳鸯肯定会屁颠屁颠的跟在自己后面。
其四,鸳鸯是贾母屋里的人,做儿子的都有一个想法,想要分爹娘的家产,贾赦希望得到鸳鸯,也不过是想证明自己的实力。看看老太太给不给自己做主。
其五,当时人的社会风气,都想拉大旗作虎皮。就如鸳鸯骂自己的哥嫂:难怪成日间羡慕人家的丫头做小老婆,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,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,看的眼热了,也把我送在火坑里去。我若得脸呢,你们外头横行霸道,自己封就了自己的舅爷;我要是不得脸,败了时,你们王八脖子一缩,生死由我去!
不过鸳鸯确实很有思想的,她不像别的女孩子,一直惦记着姨娘的位置想攀高枝,她看不起贾赦的为人,所以宁死不嫁。“我是横了心的,横竖不嫁人就完了!就是老太太逼着我,我一刀抹死了,也不能从命!”当老太太问她时,她说:“若有造化,我死在老太太之先,若没造化,该讨吃的命,伏侍老太太归了西,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,我或是寻死,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!”不过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子,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孩子,最后的结局却很可悲。
曹公浓墨重彩,三宣牙牌令,宣出了鸳鸯的风华;誓绝鸳鸯偶,誓证了鸳鸯的刚烈;无意遇鸳鸯,遇知了鸳鸯的善德。看看鸳鸯这个鸟类,本是凫类之水鸟。雌雄未尝相离,人捕其一,则另一思而死,故曰匹鸟。尝有人讲:用此等禽鸟做名者,恐情深不寿。此言虽无从考证,然曹公却因此成功的造就了一个名鸳鸯实不得鸳鸯的至情小女子;刻画了一个最奴才又最不像奴才的人物造型。贾赦要收鸳鸯做小妾,却遭到鸳鸯的拒绝,可见地位低的人有时人品却很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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