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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宋卷231—235
231、情商不高的千古才子王勃
王勃是初唐四杰之首,其实不仅是他,他家里有很多在文学及教育上有很多建树的人。王勃的爷爷是王通,隋唐时期一流的思想家和教育家。老王曾在河汾一带著书讲学,他和学生的对话非常经典,被人模仿《论语》的问答体裁记录了下来,集成了《中说》。王通的这套经世致用、以儒辅仁”的儒学理念,影响了唐代早期的一大批政治家包括房玄龄、魏征、杨素、薛收。
王勃的叔祖父叫王绩,就是写唐诗《野望》的那位。王绩当过隋朝秘书正字和扬州六合丞,唐武德年间,待诏门下省。对,续修《隋书》的也是他。他们家是修儒道的,典型的《论语》理念。政治清明就出来做官,世道太乱就回乡归隐,很豁达。王勃有个哥哥王度也不错,20岁就考上了进士。
下面就开始隆重介绍王勃了。王勃是个少年天才,九岁的时候,就干了一件足以轰动长安的事儿。《汉书》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作者班固为了追求文字的对称和典雅,写得有些味道。唐代的训诂大家颜师古为了让大家读懂,写了本《汉书注》,被唐人视为权威之作。小王勃写了十卷《汉书注指瑕》,专门指出大学问家颜师古注文中的错误。这个王勃可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呀,而且人家有理有据,非常有见地。
一年后,10岁的王勃抽空背完了儒家六经的全部典籍,相当于完成了古人的高等教育,可以直接考试做官。12-14岁,王勃跟着名医曹元先后学习了《周易》、《黄帝内经》、《难经》,对“三才六甲之事,明堂玉匮之数”颇为通达。14岁后王勃做了一件事,明代李贽《初潭集》说:“有一天,王勃家里来了客人,许诺重金,说了一大车好话,想请王勃写个碑文。王勃磨好墨,脱了鞋上床睡觉去了,脸上还盖了块帕子。”客人当时就被王勃的骚操作整懵了,说好的写诗呢?磨完墨你就这么睡觉了?那我怎么办?晾在一边的客人估计心里把王勃问候了个遍,表示再请王勃写文章他就是那啥。过了一会儿,王勃起来,挥笔而就,文不加点。客人整个人就震惊了,王勃就这么躺了一会儿,文章就写好了?这叫……打腹稿?
不久,王勃的名声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。公元664年,高宗麟德初年,王勃17岁,他觉得自己准备好可以做官了。他等了个机会,趁右相刘祥道巡行关内,呈上《上刘右相书》,议论朝政,主张“崇文”、“使德”、“信赏而必罚”、“重耕耘之务”。刘祥道果然有眼光,觉得这篇文章很不错,夸王勃是神童,推荐王勃做了朝散郎。
17岁,别人高中还没毕业的年纪,王勃已经在朝廷上做官了。不过祸事也来了,因为王勃做事不动脑子,朝廷把他安排沛王李贤做侍读,这位(预备太子)登基,王勃必然有机会做良相。王勃也很珍惜自己跟李贤相处的机会,李贤喜欢斗鸡,王勃为了讨李贤欢心写了一篇《檄英王鸡》。文章写的很好,不过最后一句要了命,“牝晨而索家者有诛,不复同于彘畜;雌伏而败类者必杀,定当割以牛刀。”翻译过来是,没有尽力战斗的鸡立即拉到鸡坊行刑,表现懦弱如同母鸡的鸡就要格杀无论,战场投降认输者更应斩尽杀绝。“斩草除根、赶尽杀绝,失败者的存在是连累家族的祸根”,这些话可太重了。
唐高宗非常恼火,认为这个王勃真的是缺根弦,他不能想象大唐未来的继承人,心底这么阴暗,也绝不容许这样的小人挑拨儿子,马上叫人把王勃赶出王府。上元元年,有个姓曹的官奴,犯了死罪,可能是恳求了王勃,王勃做好人收留了这个死囚。不过到了最后,听说收留有罪,王勃又把这个人给杀了。当然犯了死罪,还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畴。好在朝廷大赦,王勃保住了性命。
王勃是没事了,但是他连累他的老父亲被贬到越南当县令。于是王勃一路跋涉去看父亲,途经洛、扬州、江宁,九月初到了洪州。当时南昌都督阎某在九月九日重阳节那一天,在滕王阁上举办盛大的宴会,邀请达官显贵,宿彦通儒,文坛巨子参加,当然也邀请了王勃。这一次宴会上,阎都督的亲女婿,孟学士精心准备了一篇文章,打算制造轰动效应。问题是,没人告诉王勃,于是王勃吃了信息不对称的亏。那天天气好,王勃又喝了酒,灵感降临,下笔有如神助,很快就写完了《滕王阁序》。
这篇文章的出现,王勃的惊世之才彻底的显露人间。“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”是景色描写的千古佳句,“关山难越,谁悲失路之人?萍水相逢,尽是他乡之客”读来让人感慨悲愤。不步入政界,那就做一名安安稳稳的文人吧。依靠王勃的才华,一定能继续写出类似《滕王阁序》这样不朽的文章。可惜天妒英才,王勃不幸溺水,惊悸而死,后来高宗皇帝读到《滕王阁序》时,也为王勃的盖世才华而震惊,想要再次征召他入朝为官,不过手下人告诉王勃已经去世,高宗皇帝非常遗憾地连说三次“可惜、可惜、可惜”。
232、生于七夕死于七夕的一代词帝
喜欢李煜,喜欢他的浪漫,喜欢他的多情,喜欢他的才情,喜欢他的惆怅。李煜生于七夕,死于七夕,这位浪漫的诗人,所写的词句,可谓是妙笔生花,深具浪漫主义美感,他的愁苦不叫人压抑,反而总能给人更多启示。
人生无常,所有的事都当别论。爱李煜,尤其是生逢险境的时候,每日以泪洗面。但是诗歌里面,却还是那么天真烂漫。虽然看不到前途与希望,但仍然让我看到了对生活的描摹与憧憬。
李煜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,尤其是诗词的才华方面,帝王里面可以算是佼佼者。但无论他多么出色,他阻碍了宋太祖赵匡胤的统一大业。卧榻之侧,岂容他人酣睡。李煜没有能力翻天,如果说有罪,只能说南唐太弱了,弱就是原罪。李煜被迫登基营业以后,先是召回了南唐旧臣,稳定了朝局,并重视发展人才,亲自考核。同时,李煜很重视经济,诏令减免税收、免除徭役,颁布了一系列恢复民生的政策,南唐甚至出现了一个为期10余年小盛世的局面。不过有用吗?
李煜虽然最终投降了,但是他也曾坚持抗战,甚至坚壁清野。当然了他是文学家,绝对不是玩政治、玩军事的赵匡胤的对手。所以后来李煜投降了,被宋朝皇帝封为违命侯。虽然如此,却如同囚徒。尤其是赵匡胤死后,赵光义继位,把李煜的小周后当众羞辱,也是压垮了李煜活着的一根稻草。
有的人死了,他还活着;有的人活着,他已经死了。注定给别人做炮灰的,无论你的工作做得再好,别人总能找到毁坏你的把柄。有的时候不是你不优秀,不是你的工作不突出,想陷害了的人,比你自己都知道你有多冤屈,你不能上诉,你不能说,否则,自取其辱。以泪洗面也好,生不如死也好,所有的生活体验都让你明白,一切都是天意。别与命运争衡,怎么争,你也是别人的手下败将。
李煜和大小周后都是爱意连绵,他和大周后是青梅竹马,小时候走到哪里,都是一副美丽的画卷。那个时候天是蓝的,水是绿的,山是青的,空气是甜的。无论都到哪里,都能感觉到两个人的生活是惬意的,无论是皇子还是皇帝,李煜对大周后的感情是真挚的。不过随着年龄的推移,随着大周后妹妹的日渐风姿绰约,不知怎得,李煜与女英居然相看甚晚。有时候情愫不知不觉便产生了。那个时候两个人的日子是甜蜜的,当然不知道作为大周后,要知道妹妹和自己的丈夫在渐渐恋爱,是什么味道?
无言独上西楼,月如钩。李煜不是一个荒淫暴虐的皇帝,甚至算不上无道的昏君。他只能不太适合当皇帝,他没有大兴土木,他没有骄奢淫欲,他没有强娶民女,甚至他对老百姓一直挺好的。他年轻的时候想当隐士,他不想当皇帝,那活太累。李煜死后,南唐旧民万人哭巷,小周后当街披麻戴孝为夫君送行,后殉情而终。他身上不公平都是被动承载的,只因为他是一代君主,而他原本是无意于皇权的。
公元978年7月初7,42岁的李煜走完了自己的一生,这位睿智的皇帝,一生的命运坎坷,生于七夕,死于七夕,这大概就是他的命吧!人生原本有许多不确定,不自知,不思量。但愿李煜能重新再活一把,不做皇帝,只当平民百姓,守着自己的娇妻美妾,过一个幸幸福福的小日子。
233、历史上真正的“嫂娘”
在民间传说中,包公的父亲是个大地主,是个大善人,人称包老员外。包公有两个哥哥,一个叫包山,一个叫包海。这两个人虽然一母同胞,脾气秉性却大不相同,大哥生性包容宽厚本分老实,二哥却十分自私从不肯吃亏。
后来包母又有了一个儿子,这让大哥很高兴,但是老二很恼火,觉得又一个继承家产的人来了,于是就把三弟抱出去扔了。但是老大嫂子心肠不坏,听到这个消息,和大哥抱回了三弟,因为自己也才有了儿子,就用奶水把两个小孩都养大。后来小孩子该上学了,才向父母禀明原委。因为包拯是自己大嫂子给养大的,所以包拯一直尊称自己大嫂子为“嫂娘”。
不过历史上并不是如此,包拯确实有两个哥哥,长兄包莹、二兄包颖均早年去世。他的父亲也不是没有学识的土财主,而是政府官员,两榜进士出身,父亲包令仪是太平兴国八年 进士,官至刑部侍郎,与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同供职阁中,遂结为世交,交情匪浅。
包拯一生有两个儿子,长子叫包繶,次子叫包绶(幼名包綖),但二人不是同一母亲所生。包繶是包拯继室董氏所生,可惜在他婚后的第二年,便病逝了。包繶有个儿子,可惜在五岁时也夭折。当孙子去世后,包拯曾一度是无后的。
那个时候包公官也做的挺大的,只是老两口没有后代,又加上黑发人送白发人,这让包大人显得非常憔悴。包繶的媳妇心有不忍,给他带来一个小男孩,长得很像包公,原来这正是包公的小儿子。包公的妻子一直想让包家有后,于是就让一个很不错的丫头送进包公屋里,当作通房丫头,不久就怀孕了。怀孕后的丫头恃宠而骄,这让包拯很恼火,于是休了这个女孩。丫头也很恼火,决定打掉这个小孩,消息被包家的儿媳妇听到了,于是就把这个丫头找到,给她钱,并许诺一旦生下孩子后还有重赏。果然后来生一个男孩,包家大儿媳苦心孤诣地照顾,包拯夫妇一见欣喜若狂,随即给这个小儿子取名叫包綖。
当包綖又大一点,嫂子崔氏便为他请了老师,老师教他读书识字,还为他取了学名叫包绶。当他8岁的时候,恰好又遇到朝廷三年一次的祭祀圣典,按照规矩,百官都可以晋升一级,于是包绶便升为大理评事。别看大理评事只是八品官,但当初包拯初入仕途的时候,就是这样一个职位。包绶小小年纪,不仅就能与父亲入仕的起点相同,还能拥有八品官的身份,已经是古之少有了。
这个时候包公已经死去多时,因为和丞相文彦博关系很近,于是崔氏再次做主,让包绶娶了宰相文彦博的女儿。公元1094年(绍圣元年),崔氏去世。时任国子监丞的包绶,听闻后十分悲痛,随即赶回去为大嫂奔丧。崔氏一直像母亲一样照顾他,包绶铭记于心,便为其披麻戴孝,以示感恩。这也是历史上著名的“嫂娘”。后来被朝廷封为永嘉县君。
234、安庆绪为何杀害自己的父亲
历史比故事更有趣,有时也更残忍。知道吗,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安禄山居然死于他的儿子之手,这才是冤冤相报何时了,要知道安禄山曾经是风靡一时的枭雄,连玄宗皇帝也吓得屁滚尿流,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不可一世的人物,居然被他的儿子联手给杀了,你说可笑不可笑。
其实历史一点都不可笑,还有点血腥。
原来安禄山不是个好鸟,小时候是个马经纪,经常在买马与卖马的人中间撺掇,从中捞取好处。后来安禄山入了军,屡立战功,幽州节度使张守珪以其骁勇多机智,任其为捉生将,并收为养子。开元二十八年,官拜平卢兵马使,以贿赂交结唐廷派往河北的使臣,博得唐玄宗李隆基的称许。后以战功任平卢兵马使、营州都督等职。后来拜杨玉环为义母,不过私下多有与杨贵妃暧昧的传闻。好在唐玄宗不以为意,继续信任安禄山。
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初九,身兼平卢、范阳、河东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,以诛扬国忠为名,率众15万,号称20万,在范阳起兵;安禄山的部将史思明也一起率部反叛,史称“安史之乱”。 唐朝自李渊立国一百多年来,内地长期没有战争,刀枪在武器库中生锈、腐烂。地方官员们一听说叛军来了,都吓得魂飞魄散,跑的跑,降的降。叛军势如破竹,很快席卷了河北,直指洛阳、长安。
安禄山在攻下长安后,认为李唐已是风中之烛,不再可虑。于是,他决定放弃继续挥兵西进去追击逃往四川的唐玄宗,而把战略重心放在巩固已有地盘上。这就给李唐王朝提供难得的喘息之机,从而为后来的反攻打下了基础。
不过这时候叛军发生了内讧,而且是致命的。有些人要杀死安禄山,而且这些人都是安禄山的亲信。
第一个是儿子安庆绪,因为安禄山是个混蛋,他很多儿媳妇都被安禄山霸占,而且和哪个儿媳妇在一起,就说要把江山传给哪个,这让安庆绪心里不安,他担心自己无法继承帝位,因此磨刀霍霍,想要下手。
第二个要杀死安禄山的是他的近臣李猪儿。李猪儿本来出自契丹部落,狡黠聪明性情,10多岁就作为他的亲兵,侍奉安禄山。后来,安禄山持刀将他阉割,血流射出数升,快死时,安禄山用灰火涂抹在他伤口上,过了一整天恢复。随后,就成为安禄山的宦官,深得信任与重用。你想想就是由于安禄山的快刀,就把他变成了男不男女不女的人,当然他对安禄山格外仇恨。
第三个想要干掉安禄山的是军师严庄。安禄山到了晚年,非常昏聩,对手下非打及骂,身体又不太好,如此下场肯定不佳,严庄想到了逃跑,可那是死路一条;想投降朝廷,又害怕朝廷处死自己。因此唯一的活路便是除掉安禄山,另立新君。
于是机遇便把三个人联合起来,说干就干,在757年正月的一个夜里,合力杀了安禄山。在这个夜里,严庄、安庆绪持兵器把守住门口,李猪儿托着大刀进入寝帐,举刀猛砍安禄山的肚子。安禄山因为眼睛失明,并不知道谁在杀他,留下了一句“是家贼”的哀嚎后,便呜呼哀哉了。安庆绪等人在床下挖坑,用毡子包裹安禄山的尸体,然后就地掩埋。
哎,真的是多行不义必自毙,向安禄山这样的败类,最终也难逃一死,而且被自己亲人所杀,岂不是老天有眼?
235、武则天为何放弃了冯小宝
公元669年,66岁的武则天一把扯下了28岁冯小宝的裤带,吓得冯小宝体似筛糠,看起来一百个不情愿。此时被欲望冲昏头脑的武则天勃然大怒,你想违背我的意愿,难道你来之前公主没给你说吗?
冯小宝万般无奈,也只得抱起满脸鸡皮的老太太上了帷帐,一番云雨之后,武则天对冯小宝非常满意,于是重重的赏赐了冯小宝。那么这个冯小宝是何许人也呢?
原来冯小宝本来是在洛阳城市井之中靠卖野药为生的小货郎,人长得很标致,又很健壮。因为不事产业,在家里很不受父母待见,经常流落街头,靠卖野药为生。长到20多岁,因为穷困,连个老婆也没有娶上。经常偷偷摸摸与人鬼混,一次和宫中的侍女私通,因为动静太大,被千金公主发觉,公主围着他看了半天,冯小宝被看得发了毛。以为公主要砍了他,心里害怕极了。哪知道公主却让他香汤沐浴,临幸了他,冯小宝喜出望外,自己以为得了硕大的宝贝。哪知道公主对他说:跟着我只能做个富家翁,但是我再给你找个主人,却能让你逆天改命。
冯小宝不知道什么意思?哪里想到公主会忍痛割爱,把他送给了武则天。初次见到老态龙钟的武则天,冯小宝当然不情愿,可是她也知道得罪武则天的后果,于是没有办法,只能伺候武则天,让人家心中高兴。从此,冯小宝就成了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。
当然了武则天再开放,也不敢让一个男人自由出入宫禁,于是就让冯小宝剃掉头发做了僧人,取名薛怀义,与太平公主的丈夫薛绍同出一族,并出任当时洛阳最大寺庙白马寺的主持。
冯小宝非常愿意抓住武则天这棵大树,于是拼命地逢迎巴结,当时武则天才是太后,还没有当皇上的野心,或者说没有看出来。但是冯小宝聪明,于是善于钻营的他,凭借着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也招揽了一个草台班子,他明白困扰武则天的症结所在,带领寺院众人宵衣旰食,博览群书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这群和尚终于在佛经经典《大云经》中找到了解决问题的良方,书中记载一名女王统治国家并肉身成佛的故事,冯小宝立马将其进献给武则天。这部经书为武则天登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,冯小宝功不可没。武则天为其升官进爵,晋封为三品大将军,这家伙更加风头无两,依靠武则天信任的这股东风,再加上薛怀义运气也好,他顺利完成了东征突厥、修建明堂等一系列大事,此时的冯小宝地位更加显赫。
人总是要变的,冯小宝也是一样,此时他有权有势,自己觉得背后又有太后在撑腰,带着一群假和尚在宫中横冲直撞、殴打朝廷御史官员,甚至于宰相门前跑马,和百官之首发生争执。武则天听说后,也觉得冯小宝此事做有点过分,叫到殿上训斥一番,并告诫他不可欺辱官员。冯小宝心里不服,整日借酒浇愁,一日酒后甚至失手点燃了明堂,导致花费重金的明堂与天堂在一夜付之一炬。武则天听说后非常生气,命令众侍卫将其乱棍打死,尸横当场。当然出于情义,还是将其尸体送还白马寺焚化,并以高僧身份存留骨灰。
以色事人者,色衰而爱弛,不独女人,男人也一样。后来武则天选择了沈南璆,这个人是个太医,为武则天送了一套书叫黄帝内经,从此之后帮助武则天养身,虽然武则天后来男宠很多,却活了八十多岁,也算高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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